2009-04-14

犇向世運 幸福城市 畫高雄 校際寫生比賽活動

比賽時間:98/4/18 (六) 9點報到
比賽地點:高雄市立美術館
詳情請洽07-2413868(高雄市家長協會)

2009-01-07

第八屆『行天宮人文獎』 美術創作比賽

壹、活動目的: 透過美術創作,闡揚「五倫八德」,提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社會祥和,希冀「行天宮人文獎」成為國內推展美術藝文風氣程度最深的比賽。為提升比賽精緻化程度,於美術創作比賽增設「典藏獎」,得經評審委員建議並經主辦單位認可,在水墨類成人組、西畫類成人組第一名中選出一名「典藏獎」。

貳、比賽類別:
1.水墨畫(含彩墨畫)     2.西 畫(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

叁、參加對象:
少年組 :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至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青少年組:民國79年1月1日以後至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成人組(含大專社會):民國7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肆、作品主題:人生旅程,你我曾結伴同行,或迤邐獨遊,走出幽谷攀上高峰,欣賞沿途鳥語花香、湖光山色美景而心曠神怡。在人世間,每一個人都歷經多采多姿的生活體驗,讓我們記憶更豐富、領會更深刻。歡樂、痛苦的淬煉使人更璀璨更澄澈更圓融的自身圓滿,讓我們用彩筆盡情揮灑出一幅幅感人的畫面。

伍、參賽辦法:【比賽程序:收件(照片)→初審→決審:送作品原件(須裱褙裝框)參賽】
(一)初審   
1. 參加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正、副本請用迴紋針夾於參賽作品照片後面),連同         參賽作品照片(8〞× 10〞一張)、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10元郵票五張以掛號郵寄主辦單位。(報名必備資料不齊、照片規格不符或以原件參加初審,視為報名無效)   
2. 收件時間:民國98年2月23日至3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收件地點: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303巷14弄4號】請註明:『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 收   
4. 作品規格:    
(1)水墨畫(含彩墨畫;限以直式)       
A.少年組 —約68cm×68cm       
B.青少年組、成人組 —約68cm×136cm    
(2)西 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橫、直式不拘)       
A.少年組 —水彩54cm×38cm、油畫20號、平面設計54cm×38cm       
B.青少年組、成人組 —水彩78cm×54cm、油畫40號、平面設計78cm×54cm   
5. 初審結果訂98年3月24日(週二)於行天宮網站公佈,並以「掛號」寄出通知書通知決賽入圍者,敬請確切注意個人通訊郵件。
(二)決審(暫定)   
1. 入圍決審者,請於98年4月24-25日(每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至四時)將作品原件送達 - 吉林畫廊【104台北市吉林路110號一樓】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人文獎』美術創作比賽 收   
2. 決審日期:98年4月27日(週一),並於98年5月4日(週一)在行天宮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3. 決審送件作品須裱褙裝框(水墨畫一律裱褙、西畫一律裝框)。   
4. 未按簡章規格交件者或逾時寄達者,喪失入圍決審資格,不得異議。   
5. 未得獎作品者,於98年5月4日-5月6日在吉林畫廊領回作品,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每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至四時】

◎評審
聘請國內具有教職之知名書畫家、美術家擔任評審。

◎作品展
98年4月28日-5月7日在吉林畫廊展出。98年5月9日-5月30日在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展出。

◎頒獎典禮
98年5月30日(週六)上午十點至十二點,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四樓禮堂。(頒獎典禮後退回得獎作品;典藏部份除外。)

◎「典藏獎」得主展出
美術創作比賽獲得「典藏獎」者,日後須義務性,由主辦單位安排於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敦化本館展出,以回饋社會。提供15幅以上的完整作品(不含被本會典藏的作品),在頒獎典禮後一年內,舉辦1次為期3週的展出(補助作品來回搬運費、保險費,實報實銷)

◎參賽須知
一、參賽者不限國籍。
二、每人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如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三、美術掛號郵寄初審作品照片(8〞× 10〞一張),一個信封以一人一件為限。
四、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所有,作為推展社教之用,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
五、美術決審作品經評定為未得獎者,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賽作品,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得獎作品應於展覽結束後期限內由得獎者自行領回,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六、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七、參賽者身分認定,均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等)上所載資料為準。
八、未附報名表(並影印一份副本)及未詳實填寫報名表,經通知未補正者,視同報名無效。
九、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稅金(外籍20﹪稅金)。
十、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得獎過之作品,若經發現,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十一、參賽者凡冒借、抄襲、拷貝、仿冒、改作或重製他人攝影、作品之原作,除取消得獎資格外,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十二、評審團評審會議得視作品之多寡和水準,建議主辦單位酌予增減各組獎金名額。
十三、得獎及展覽作品均由初審、決賽評審委員評定之,不得有其他異議。
十四、參賽者自參加本項比賽起(掛號郵寄之時),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比賽簡章上所列之各項規定。

獎勵辦法
報名表
位 置 圖

2008-12-22

2009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

壹、宗旨
一、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
二、提昇國內圖畫書創作品質及水準,充實優良圖像讀物。
三、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啟發學習藝術興趣。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文化局。

參、徵選要點
一、參選組別:
(一)國小低年級組(二)國小中年級組 (三)國小高年級組 (四)國中組 (五)高中(職)組 (六)大專組

二、參選資格與須知:
(一)參選資格: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均可個別報名參加。
1.國小分為以下三組,由學校指導老師負責審閱後,經教務處教學組核章報名。
(1)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2)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3)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2.國中組:由學校指導老師負責審閱後,經訓導處訓育組核章報名。
3.高中(職)組:各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4.大專組:各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各組集體報名時,請學校先將作品(含樣書)與報名表,個別分袋後,再整合包裝為一件,並內附參加名冊。
(二)參選須知:
1.參選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過、出版或獲獎者為限(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且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如經發現屬實,除取消名次,追回獎金、獎牌外,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2.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將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三、獎項與獎勵:
(一)獎項:
1.國小組:分低、中、高年級三組,每組分別錄取:第一名:一名,獎金10,000元。第二名:一名,獎金8,000元。第三名:一名,獎金6,000元。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3,000元。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2.國中組:第一名:一名,獎金15,000元。第二名:一名,獎金10,000元。第三名:一名,獎金7,000元。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5,000元。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3.高中(職)組:第一名:一名,獎金30,000元。第二名:一名,獎金20,000元。第三名:一名,獎金10,000元。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8,000元。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4.大專組:第一名:一名,獎金60,000元。第二名:一名,獎金40,000元。第三名:一名,獎金25,000元。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15,000元。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二)獎勵:
1.以上各獎項得獎者,除獎金外,另頒發獎狀,若屬共同創作者,獎狀分別頒發,獎金部分請自行分配,惟請於報名表先填具獎金分配比例。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由本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國小各組、國中組指導老師,本館將頒發指導證書。
(三)相關事項:
1.上開獎項名額,得視入選作品之水準及應徵件數之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2.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由本館代扣10%所得稅。

四、作品內容與規格:
(一)作品內容:
1.適合年齡:適合3-12歲兒童閱讀的圖畫書。
2.創作內容:(1)主題:可自由選擇。(2)應為原創性作品。(3)文字:以中文創作。(4)文體:不拘。
(二)作品規格:
1.參選作品以「件」計,每位參選者以一件為限。每件全書內頁至少16頁(含)以上,最多不超過40頁,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可自寫自畫或共同創作,惟共同創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以2人為限,並不得跨組合作。

2.圖畫原稿,繪畫使用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並請單面繪圖。

3.原稿繪製請注意:(請參考範例)
(1)作品(原稿)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如於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原稿上或在原稿上編頁碼。
(2)跨頁創作,勿將原稿裁切。原稿尺寸,最大不得超過版本規格0.5公分,以方便稿件翻閱及寄送。前列跨頁創作,例如:直式尺寸為21公分×28.5公分,跨頁即是42公分×28.5公分;橫式尺寸為28.5公分×21公分,跨頁即是57公分×21公分,各以2頁計。
(3)每張原稿請浮貼(可輕易取下,勿用雙面膠)於底紙(指有厚度的紙張或厚紙板)上,底紙尺寸最大不得超過原稿2.5公分,並以透明紙或描圖紙保護,避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粘。前列應將作品原稿連同底紙(厚紙板)裝訂成冊,方便翻閱。裝訂方式:建議可於底紙(厚紙板)上打洞後以扣環、子母扣、束帶或穿線等方式固定,以不損壞原稿為原則。
(4)電腦繪圖或電腦修圖者,前者以列印稿;後者以手繪稿為原稿,並依前列各項作品規格製作。

4.樣書製作請注意:(請參考範例)
(1)版本規格為21公分×28.5公分。直、橫式均可。
(2)請將原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
(3)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並編頁碼。肆、評審、揭曉方式與頒獎

一、評審:
(一)資格審查:由本館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評審委員:由本館聘請學者及具實務工作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
(三)評審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進行評審,評審要點由本館 訂定。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二、揭曉方式: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揭曉,並於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及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ed.arte.gov.tw)公告。

三、頒獎:頒獎典禮預計98年9至10月間舉行,日期及地點,以 本館公告與書面通知為準,訊息並刊登於本館網站。

伍、作品收退件
一、收件:
(一)收件方式: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收件。
(二)收件時間:自民國98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日截止。(以98年4月15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09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四)參選者送件應注意事項:
1.報名表乙份(如附表1,請自行影印或自本館網站下載);務必完整填寫,並用迴紋針別在作品上(請勿黏貼)。
2.已裝訂成冊之作品原稿(請參照作品規格)。
3.作品標籤乙份(如附表2);黏貼於原稿所浮貼最後一張底紙(厚紙板)之背面。
4.樣書乙本。
5.生活照乙張;併同報名表用迴紋針別在作品上(請勿黏貼)。
6.如需退件,請於報名表「作品是否退件」欄位勾選,並附上郵局包裹資費及牛皮紙一張(牛皮紙大小以可包裝參選作品為原則),未附退件郵資者,作品概不退還,並不負保管責任。
(1)前列包裹資費,依中華郵政「國內包裹資費表」為參考,以不逾5公斤為例:同縣市互寄(臺北縣市、基隆市)每件70元,不同縣市互寄(外縣市)每件80元,臺灣本島與離島地區互寄(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每件100元。
(2)本館統一由郵局到館收件,為免過重無法交寄,退件資費,採以「件」核計。退件資費請勿短缺或不足。
7.集體報名時,務必填具學生參加名冊(如附表3)。
8.電腦繪圖者,並繳交原始圖檔光碟乙份。
9.請將上述相關資料妥善包裝為一件。

二、退件:
(一)退件方式:本館依據各參選者於報名表所填具退件需求及所附包裹資費,以郵局包裹郵遞方式辦理退件。
(二)退件時間:
1.第一階段,於初審結束後,本館將未獲入選資格之作品依序退件,本階段退件工作預計7-8月執行。
2.第二階段,於活動結束後,本館將獲入選資格以上之作品依序退件,本階段退件工作預計11-12月執行。陸、簡章索取本徵選簡章及參選報名表一律於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及臺灣藝術教育(http://ed.arte.gov.tw)下載。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125。

柒、著作權授權規定
一、為擴大藝術教育推廣功效,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行使著作人格權,應於報名表上簽名同意。
二、為配合頒獎與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館安排展出及出版專刊,並於本館刊物、網站或其他媒體發表,不另致酬。
三、凡已授權本館無償利用著作財產權之獲獎作品,嗣後如將前開著作財產權再授權或讓與他人,應經本館書面同意,否則本館權益如有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捌、本徵選簡章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連結網址
http://www.arte.gov.tw/pro2_comp.asp?KeyID=41

高雄縣永安鄉天文宮全國第38屆書法、第11屆「彩繪天文宮」寫生暨水墨畫比賽活動辦法

1.高雄縣永安鄉天文宮第三十九屆全國書法比賽活動辦法
2.高雄縣永安鄉天文宮第十一屆全國「彩繪天文宮」寫生暨水墨畫比賽活動辦法
3.依據高雄縣政府教社字第0970282330號(函)辦理。
4.比賽日期: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日(農曆正月十六日)(星期二)。
5.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二)截止。【一律採用傳真或通信報名】
6.報名地點:高雄縣永安鄉天文宮
住  址:高雄縣永安鄉維新村保安路五巷四號。
電  話:(○七)六九一二四七八 傳真:(○七)六九一三四七九
98天文宮書法寫生比賽辦法.doc

Winter 瘋北藝_2009高中生美術體驗營

【緣由】
近年來高中美術教育較重視學生術科技術上之熟練度,且評價標準流於升學為主的判準模式,導致與大學美術教育較重創意與多元化專業教育的目標產生落差,因此,臺北藝術大學美術學院美術學系基於社會教育之責任,將定期於寒暑假辦理美術體驗營活動,讓有興趣於美術的高中學子有個美藝體驗,同時經由深入及有趣的課程規劃,加強同學親身體驗美術創作的樂趣,俾使同學對高等美術教育的教學相關內容有一廣義了解,擴展學生未來美藝發展的可能。
【說明】
臺北藝術大學美術學系將於今年寒假期間舉辦美術體驗營,活動分為2個梯次,透過1日1梯次的美術知性與創作性之旅,讓高中學子們,有機會思考一個更有人文及美育的大學生活未來,並期望於美術的薰陶下,啟發學生對人文藝術教育與社會文化的關懷與參與,達致藝術文化蓬勃發展的目標。
【效益評估】
1、培育未來專業藝術相關領域人才。2、啟發藝術人文教育與社會文化之議題及願景。3、傳達專業藝術教育概念。4、提供年輕學子豐富色彩的藝術創作生活體驗。5、啟迪學生對藝術表現的熱愛。
【主辦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美術學院美術學系
【參加對象及名額】
1. 歡迎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學生踴躍參加。2. 每日1梯次,共計2梯次,每梯隊只收60名,額滿為止。
【活動時間及地點】
時間:98年1月22、23日(四、五)地點: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美術學院美術學系系館【活動費用】1.本活動完全免費。2.報名額滿時,將於本系網站公告停止受理報名訊息;並同時公布名額內同學名單。3.名額內學員在本系通知後,因故無法出席者,需於1月14日前通知本系,俾便候補同學遞補。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律採郵寄通訊報名,請至美術系網站(
http://finearts.tnua.edu.tw/)下載簡章報名表,或向就讀學校索取,填妥報名表後,請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01學園路1號 美術學系 吳素梅助理 收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以郵戳為憑。聯絡電話:02-2893-8250 助理吳素梅
報名簡章

7-11「LOHAS 愛地球 大家一起來 」 圖文比賽

由7-ELEVEN主辦的「LOHAS 愛地球 大家一起來 」 圖文比賽已經開始囉!

快將你的LOHAS Idea與我們分享,優渥獎金等你拿!

截止日期:2009.2.19

太多的二氧化碳,讓地球發熱發燙發燒了!拯救地球就從日常生活著手。
快將你愛地球的LOHAS idea表現出來,或許用文字說明實現LOHAS生活的行動方案,或許用漫畫海報,表達如何讓地球長壽。
你的每一個小動作,都可以讓世界更美好!
快上活動網站報名http://green.7-11.com.tw/lohas/或至全省7-ELEVEN索取活動DM。

2008-11-23

活力祖孫情寶貝我們一家老小攝影比賽

高雄市97年度隔代教養-活力祖孫情互動學習營寶貝我們一家老小攝影比賽計畫

一、 依據
(一) 教育部97年7月2日台社(二)字第0970127931B號函
(二)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7年7月16日高市教家字第0970027444號函

二、目的:為增進祖孫家庭親子關係,利用攝影創作記錄生活點滴,建立家庭願景,落實學校資訊教育,特舉辦本項比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前鎮區仁愛國民小學

六、應徵作品類別:祖孫家庭生活攝影類,分高中職、國中、國小三組,三級各校學生皆可參加。

七、主題:以祖孫生活點滴紀錄為主題自由發揮。

八、比賽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比賽方式
1、作品規格:數位相片類,每一家庭以3件為限;繳件時,應附數位檔案。  
2、報名表領取:本文附件或仁愛國小網站下載報名表。
3、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至97年11月26日(三)18時止。
4、收件地點:高雄市前鎮區仁愛國民小學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93號 聯絡電話:07-8414911-21  5、評審日期:97年12月1日(一)由高雄市家庭教育中心遴聘專家學者3人    假仁愛國小進行公開評選。
6、評審標準:主題40%、內容30%、技巧30%。
7、公佈成績日期:97年12月3日公布於    高雄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http://home.kh.edu.tw/ 及    仁愛國小網站http://www.jips.kh.edu.tw/

(二) 特別注意事項
1、作品以呈現和樂祖孫之家庭生活為主,題目自訂。
2、不得拷貝或抄襲他人作品,不得違反著作權法,如有違反除追回相關獎品獎項外,並依著作權法究責。
3、作品繳交請繳交數位檔案,檔案解析度大小不得小於2048*1536,並將數位檔案燒錄於光碟併同報名表及切結書各乙份,於97年11月26日(三)18時前寄送承辦單位【仁愛國小】,請妥善包裝避免毀損,如有損毀概不負責。包裝上請註明「隔代教養-活力祖孫情互動學習營‧寶貝我們一家老小攝影比賽」。
4、光碟內除含作品數位檔案外,請一併存入填妥之報名表及切結書檔案。
5、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各參賽人員請自留存複本。
6、得獎作品應提供著作使用權予高雄市政府,供作教育推廣展示、出版、公佈或上網之用途。7、凡不符合本計畫內所載之規定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列入評選。
8、每一類獎項之參賽家庭,前三名以同一家庭得獎一組為限。
9、凡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不得異議。

九、獎勵
(一) 獎勵額度
1.第一名:各組各1名,共3位,獎金1000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2.第二名:各組各2名,共6位,獎金800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3.第三名:各組各4名,共12位,獎金600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4.佳 作:各組各6名,共18位,頒發獎狀乙幀。

(二) 指導獎:各組前三名得獎作品可列指導老師乙名,其獎勵辦法按高雄市高中職以下教育人員獎勵標準獎勵之。

十、經費來源由教育部及教育局專款補助,經費概算如預算表。

十一、承辦本活動之相關人員獎勵,依本市市立中小學教職員獎勵要點之規定辦理。

十二、本計畫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下載檔案
寶貝我們一家老小攝影比賽計畫-1126.doc

2008-10-29

第八屆『行天宮人文獎』書法、美術創作比賽開始囉!

書法創作比賽將於10月下旬開始收件!為提升比賽精緻化程度,於美術創作比賽增設「典藏獎」,獎金200,000元。
 
書法創作比賽簡章
美術創作比賽簡章
獎勵辦法
報名表
位置圖
 
  行之有年的「行天宮人文獎」書法創作比賽,即將於十月二十日(週一)開始進行收件。比賽分少年、青少年、成人三組,書法比賽依創作形式分傳統及創意(限成人組參加)二類;為提升比賽精緻化程度,於美術創作比賽增設「典藏獎」,在水墨類成人組、西畫類成人組第一名中選出一名「典藏獎」,獎金200,000元。(包含作品外框材料費等)。美術比賽依媒材分水墨畫(含彩墨畫)及西畫(含水彩、油畫、平面設計)二類,只要符合組別年齡規定者不分國籍皆可報名參加。另外於書法創作比賽傳統類部份亦有長青組,鼓勵六十歲以上長者踴躍參加優質的社會藝文活動。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舉辦之「行天宮人文獎」,希望透過藝術創作,提昇全民藝術涵養,促進社會優質生活。自2001年開始,陸續舉行過插畫、書法、攝影比賽,並秉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聘請藝文專業人士、大專院校教授擔任評審工作,不但參賽作品水準直追過去台灣省省賽,並獲得社會各界的肯定與好評。美術創作比賽選擇以「美麗新視界」為主題,希望以藝術創作融入生活體驗的體裁表現,喚起一般大眾的共鳴與感動,深耕心靈。美術創作比賽收件日期為九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三月六日。
  「行天宮人文獎」比賽簡章與報名表可到台北行天宮附設玄空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或上網至行天宮網站
http://www.ht.org.tw/education/act_ed_news.asp下載,有任何問題來電請洽:02-2718-0171轉312

2008-10-21

高雄市教育局辦理97年度「創意智庫比賽」,請同學踴躍參加。

一、依據:高雄市97年度推動創造力教育FOCUS & SPLENDOR計畫

二、主旨:
創意知識分享平台,在於以數位方式,收集與分享相關教育行政創意、教師教學創意、學生創意作品,本比賽主要目的為將創造力教育融入學科教學中,並以學生產出創意作品呈現,將優勝作品收錄於本平台中,以達觀摩分享、刺激創作靈感,激發創意火花。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創造力學習中心(苓洲國小)、高雄市陽明國小

四、說明: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學生。
(二)參賽組別:分為國小個人組、國中團隊組、高中職團隊組,分組競賽。
(三)國小組競賽主題:我的外星人朋友!

教師可在藝術與人文領域或自然領域教學活動中融入此一主題,引導學生畫出外星人的長相。並說明在不同的生活環境條件下,想像外星人的長像及特殊的人體構造,例如生長在重力很大的外星人會有超大的腳或多隻腳以承受重力、生長在岩石地形的外星人可能會長有堅硬的甲殼保護自己…。請以8開紙大小,把外星人的想像圖畫下來,並在圖上標明其外形的理由或功能,以圖形與文字結合,來呈現外星人的長相。
(四)國中組及高中職組競賽主題:百鍊鋼與繞指柔(2009世運篇)
教師可在藝術與人文領域或體育課程中融入此一主題,教師引導學生以金屬線材進行雕塑創作,線材可用金、銀、銅、鐵、合金……等金屬線,在同一作品中,可使用不同線材,亦可著色。線材之連接、固定方式不拘(但以不影響主題表現為佳),創作以2009世運會之運動項目及相關造型為主題如定點跳傘、健力…。作品之最長*最寬*最高之積不得超過50×50×50CM3(含固定之底座),底座可為任何塑材。

五、參加方法:
(一)報名方式:請至樹德家商網站(
http://www.shute.kh.edu.tw)線上報名。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7年10月31日17:00止
(三)送件方式:以學校為單位團體送件。
1.國小組作品:11月17日(一)至11月20日(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公文交換或親送苓洲國小第1棟2F(創造力學習中心),請在作品背面黏貼作品說明表。
2.國中及高中職組作品:11月19日(三)、11月20日(四)下午2時至4時止,親送陽明國小誠正樓地下室一樓(創造力學習中心具象展示空間),以A5紙張書寫學校名稱、作品名稱、指導老師、創作學生姓名、作品說明(如附件),並以塑膠膜護貝,懸掛於作品之上,以免損壞。

七、評審: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教師組成評審委員,評審參賽作品。
(二)評審日期:97年12月5日(五)前評審完畢。
(三)評審標準:主題呈現50%及創意表現50%。

八、獎勵:
(一)佳作以上作品,於高雄市創造力教育入口網(
http://creativity.kh.edu.tw/)
以數位方式陳列展出。

(二)獲獎作品另陳列在高雄市創造力學習中心實物展出。

(1)國小組 金牌乙名,獎品乙份,獎狀乙紙。銀牌乙名,獎品乙份,獎狀乙紙。銅牌乙名,獎品乙份,獎狀乙紙。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2)國中組、高中職組 金牌乙名,獎品乙份,獎狀乙紙。銀牌乙名,獎品乙份,獎狀乙紙。銅牌乙名,獎品乙份,獎狀乙紙。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三)獲獎作品指導老師各獲獎狀乙紙,並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 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相關規定辦理敘獎事宜。

九、承辦本活動之人員圓滿完成任務者,報請教育局敘獎,以資鼓勵。

十、本計畫呈報教育局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需要修正之,並於報名網站公布之,不另行發文通知。

2008-09-30

山徑故事書 繪本比賽簡章

●活動主旨:
每一次的步道旅行,都是一段精彩的生命故事。故事中的主角也許是人、也許是路邊的鮮花綠草,或是山林裡的蟲魚鳥獸;利用敏銳的觀察力及豐富的想像力,把精彩的故事用畫筆或文字記錄下來。讓大家發揮無盡的想像空間,共同把最美好的山徑旅行回憶,收藏在您的「山徑故事書」繪本中。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參加對象:

1.親子組(國小、國中學生及家長) 2.大專社會組
●作品內容:

1.
具故事敘述性(非單一作品之集結)。選擇一條步道為創作背景,內容呈現步道之景觀特色、人文歷史等豐富資源。
2.
繪本作品文體不限(如:散文、詩歌、故事…等均可),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水墨、電腦繪圖…等皆可),以方便閱讀為原則。
3.
內涵表現:

a.
全國步道系統之自然生態及人文歷史資源。
b.
山林禮儀:「無痕山林運動」及「步道旅行主張:輕裝、簡食、徐行、寧靜」之精神。
c.
心靈體悟:人與自然的關係及心靈的啟發。

備註:台灣山林悠遊網
http://recreation.forest.gov.tw/ 全國步道系統網http://trail.forest.gov.tw/
●作品格式規定:
1.
內頁至少12頁(不含封面、封底頁)。平面大小不超過A4規格,立體高度不超過20cm。亦可以「山徑筆記書」創作。(山徑筆記書購買請洽承辦單位)。
2.
運用圖畫、漫畫、圖片、照片或環保回收再利用等各種素材,不拘型式,創作繪本「山徑筆記書」。親子組可透過老師指導及家長協助,創作出最友善山林、最富創意的繪本來參賽。
●參賽方式:
1.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2月31日
2.
請參賽者先上網報名,再下載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
http://trail.e-info.org.tw),詳細閱讀並填妥報名表及授權同意簽名後並連同作品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至: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20巷16弄7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業務部收,信封需有繪本「山徑故事書」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
3.
參賽者送件繳交作品時,請自行保護作品,作品運送過程中受損,主、協辦單位不予負責。親自送件者,應於期限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4.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未得獎作品若欲取回,請於公布得獎日一個月內自行至收件地點取回。
●參選限制:

1.
每人/每組報名作品件數不限(但得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2.
參賽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參賽,一經察覺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頒發獎金、獎狀時,所領獎金、獎狀應繳回主辦單位。
3.
得獎人需簽訂「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圖文內容完整著作權均讓與主辦單位農委會林務局所有,並可提供所屬相關業務單位無限次數及範圍使用。
4.
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5.
本簡章未盡說明事宜,主辦單位得以隨時解釋、修正之。
●評審方式:
1.
評審委員:林務局代表、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等進行評審。
2.
評審標準:創意度40% 、文題契合度30%、題材豐富性25%、地點5%【主辦單位推薦步道名稱,請詳備註,或請至活動網站(
http://trail.e-info.org.tw/)查詢瀏覽】
●獎勵方式:
1.
親子組(國小、國中學生及家長) 前三名(獎金各為貳萬元、壹萬元、伍仟元)加獎狀乙張。 優選獎三名(獎金每名參仟元)加獎狀乙張。 佳作獎十名(贈國語日報一年份)加獎狀乙張。
2.
大專社會組(高中職以上) 前三名(獎金各為參萬元、貳萬元、壹萬元)加獎狀乙張。優選獎三名(獎金每名伍仟元)加獎狀乙張。佳作獎十名(獎金每名參仟元)加獎狀乙張。
●洽詢方式:
請電洽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業務部 (02)2302-1122#11蔡怡珣。相關活動訊息請至本活動專屬網站:
http://trail.e-info.org.tw或全國步道導覽網(http://trail.forest.gov.tw)查詢。
●備註:
1.
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簡章規定,並以最後公告為準。
2.
推薦步道:可至全國步道導覽網
http://trail.forest.gov.tw查詢。
繪本「山徑故事書」比賽報名表

2008-09-29

生活租稅王-租稅宣導作品創作大賽


本創作大賽活動主題的精神主要闡述「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從自己本身開始做起,將國稅與地方租稅新知識變成生活小常識,讓全國高(中)職學生將租稅生活化,從日常生活中吸取稅務訊息及對租稅有基本的認識與瞭解。
一、活動對象:
全國高中(職)學生,採分區比賽。
二、分區
北 基隆市、臺北縣/市、桃園縣、新竹縣/市、連江縣
中 苗栗縣 、臺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南 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東 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
三、徵稿組別:
1.散文寫作組 2.短片動畫組 3.統一發票DIY組

97.8.1 ~10.5報名開始與稿件截止 下載報名表。
初審- 97.10.14 邀請專業人士評選各組入圍作品。各組選出53件作品供票選。入圍即有獎。
複審- 97.10.15~10.31網路票選由民眾網路票選出各組分數最高之前3名及佳作20名作品。凡參與票選者即可獲抽獎籤,可參與年度大抽獎活動。
優勝名單公佈
97.11.5 公佈各組比賽優勝名單,頒獎典禮另行通知。
五、徵稿主題:
1.宣導租稅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將租稅知識變成生活小常識。
2.宣導國稅與地方稅的差別。
3.宣導人人納稅,國家建設不可少的重要性。
4.宣導多元化的繳稅辦法。
散文寫作組
創作主題重點:以國稅及地方稅宣導為主軸,整體而言只要與租稅有關皆可。 字數:每篇字數以500~1000字為主。
稿件格式:word檔,12號字型,最小行高18pt。
投稿方式:將作品電子檔或紙本及報名表上傳至本活動網站或寄送至「臺南縣永康市710中華路12號17樓之2」稅叫最大聲收
趣味短片 動畫組
創作主題重點:以國稅及地方稅宣導為主軸,整體而言只要與租稅有關皆可。 創作素材:自拍KUSO趣味短片或Flash動畫方式呈現,最好夠有趣,無俚頭,以達到租稅推廣效果即可。 影片及動畫時間:以3~5分鐘為限。
影片格式:WMV檔 Flash動畫格式:執行檔
投搞方式:將作品電子檔及報名表上傳至本活動網站。若檔案太大則燒錄至光碟中郵寄至「臺南縣永康市710中華路12號17樓之2」稅叫最大聲收。
統一發票DIY組
製作材料:統一發票 製作成品:不限,自由發揮,只要能夠將統一發票廢物利用,運用在日常生活中的小創意即可。
投稿方式:將自己作品拍攝下來,上傳圖片jpg檔,拍攝重點以看到作品全貌為主,上傳圖片以5張以內為限。若檔案太大則燒錄至光碟中郵寄至「臺南縣永康市710中華路12號17樓之2」稅叫最大聲收。
最後前三名及佳作再將作品郵寄至承辦單位提供展覽。
七、評審方式:
主題切合度40%、內容及技巧30%、整體創意30%。
八、獎項:
第一名 獎金3萬元及獎狀乙張 指導教師獎金2000元及感謝狀乙張 每組各乙名
第二名 獎金2萬元及獎狀乙張 指導教師獎金2000元及感謝狀乙張 每組各乙名
第三名 獎金1萬元及獎狀乙張 指導教師獎金2000元及感謝狀乙張 每組各乙名
第四名 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張 指導教師獎金2000元及感謝狀乙張 每組各乙名
第五名 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張 指導教師獎金2000元及感謝狀乙張 每組各乙名
佳作 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張 指導教師感謝狀乙張 每組各20名
入圍 租稅寶寶公仔乙隻 每組各入圍53名
九、注意事項:
1.以個人報名參加,每人每組別最多報名一件作品。
2.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活動說明之各項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其得獎資格。
3.比賽作品不予退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享有公開展覽、出版或編印專輯使用之權利,不另付酬金。
4.比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違者取消資格,並追索得獎獎項、獎金並追究法律責任。
5.獎金或獎品超過新臺幣20,000(含)元者,將預扣10%扣繳稅款,如遇法令規定變更時,悉依法令規定為準。

*所有得獎作品將發行作品集,並致贈每位入圍者一本作品集。

2008-09-24

第四屆「勝安藝術獎」暨第二屆「熱愛藝術獎」2008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


2008年青年水墨創作大賽簡章


壹、設立目的:「勝安藝術獎」是臺灣已故青年藝術家父母楊麒麟夫婦為紀念愛子楊勝安生前無畏兩次嚴重躁鬱症打擊,仍執著於藝術創作精神而設置; 本年度 新設「熱愛藝術獎」則為鼓勵身心障礙、家境清寒、中輟奮起努力創作之青年學子。「楊勝安藝術獎 ( 助 ) 學金」資金來源為其母親 盛連金 老師為追憶愛子所撰之「浴火鳳凰 憶 - 我兒勝安」系列叢書,義賣募集而成,用以獎勵具創作潛力之學子,推動水墨創作風氣,以培育藝術創作人才。


貳、承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中華行善功德會附設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

(二)協辦單位: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教育學院特殊教育中心 中華行善功德會 志明藝術有限公司 吉吉藝術精品


參、參賽類別:水墨、彩墨創作,創作主題不限。


肆、參選資格:高中(職)在學學生,限就讀高中時期創作之作品。


伍、作品規格:不限直式橫式,畫作尺寸不限,畫心面積需大於8才(7200平方公分)。


陸、參賽暨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藝術界各方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得獎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之。

二、參賽評選作業方式如下:

(一)初審:

1、請繳交一幅作品8 X 10吋照片或彩色數位輸出A4圖片一張(以清晰色準為原則,請自行負責),並於照片背面右上角依序書寫姓名及作品名稱。

2、請詳填報名表(附件1)連同照片或圖片裝入A4信封,一律以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

3、報名至11月1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未備齊資料者,不予受理。

4、團體報名者請個別裝袋再封包或裝箱郵寄,資料混雜者不予受理。

5、初審結果於11月24日前「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公告,不另行發函通知。6、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二)決審:

1、初審通過者(即入選以上)請繳交原件作品參加,以原件作品參加決審。• 直式創作請裱以捲軸參加決審評選。• 橫式創作請裱以拓底襯邊不加框參加決審評選。

2、決審作品資料標籤(附件3)請以紙膠帶上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3、未依規定規格交件者,喪失入圍決審資格,不得異議。

4、決審作品送件,請先以塑膠套裝妥後再妥善包裝,避免受潮、壓扁及損毀,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5、請於指定日期提送參賽作品至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辦公室(可親送、郵寄或自覓貨運)。

6、決審結果公佈在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及發函通知。


柒、獎勵方式:

一、「勝安藝術獎」一名,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盃乙座。

二、優選獎三名,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盃乙座。

三、佳作獎五名,獎學金新台幣六仟元整、獎狀乙幀。

四、入選獎十名,獎狀乙幀。

五、「熱愛藝術獎」三名,獎牌乙面,助學金新台幣六仟元整。

六、決審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評審委員會將視作品水準分別授獎。

七、主辦單位將典藏「勝安藝術獎」、「熱愛藝術獎」及部份得獎作品,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且得獎者同意不行使該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被典藏者不得拒絕及異議。


捌、頒獎典禮:頒獎典禮預訂於12月27日(星期六)辦理,頒獎地點另行公佈通知。


玖、參賽日程表:

1.初審收件97 / 10 / 14 ~ 97 / 11 / 14 (五) 以郵戳為憑,一律以掛號郵寄

2.決審收件97 / 12 / 4 (四) ~ 97 / 12 / 6 (六)前寄達參選作品,務必妥善包裝

3.頒獎 97/12/27(六)


拾、參賽須知及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就讀高中時期創作之作品,作品需親自落款。

二、有下列情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他人代筆者或冒名頂替者。

2、作品曾參加國內外競賽、美展發表過之作品。

三、參加「熱愛藝術獎」評選之學生,參加規則同「勝安藝術獎」,並請另檢附資料如下:

1、重大傷病、身心障礙、罕見疾病證明,家境清寒或中輟者由學校教師推薦之。

2、自傳或推薦函(格式、字數、手寫或繕打皆不限)。

3、其它關於學生熱愛藝術之事證(生活或創作照片、報導或其它…)。

4、參加「熱愛藝術獎」之學生,亦同時參加「勝安藝術獎」之評選。

四、為尊重您的權益,徵選辦法與初審結果,請逕自上「楊勝安藝術生命紀念網站」查詢。

五、參賽者請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背面,以做為身分之認定。

六、獎(助)學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

七、得獎者須於規定期限內領取獎(助)學金、獎盃或獎狀,逾期未領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八、決審參選作品於評審結束後,統一於頒獎典禮當日辦理退件,當日無法親自出席並辦理退件者,請事先告知主辦單位。委託退件者一律以統一宅急便貨到付費方式辦理;逾期或未告知者,均視同授權本會自行處理,參選者不得異議。九、若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臨摹、抄襲等情事,經證實確鑿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金)外,並公告之。

十、凡參加「勝安藝術獎」徵選者,視同承認本實施辦法之各項規定,不得異議。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楊勝安藝術獎學金管理委員會修改後於網站上公佈之。


拾壹、承辦人及聯絡方式:

承辦人:楊勝傑

電 話:(02) 2968-2777 0920-452251

傳 真:(02) 2967-8099



網 址:www.AnAnArt.org

2008-09-23

2008年 綠色創意校園環保活動競賽辦法

一、 競賽目的
(一)喚起學生對校園環保活動及節能減碳議題之關懷。

(二)在知行合一的理念下,宣導「小處著手、立即行動」的實際活動,期能鼓勵更 多學 生投入全球抗暖化行動

(三)啟發學生關懷地球生態環境,給地球一個新的生存空間、並發揮創意思考的潛力。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修平技術學院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協辦單位:高中職學校、各大專院校

三、競賽主題
(一)海報設計組:以「高中職學生」就讀學校校園環保清潔及資源再生、節能減碳等議題宣導為主。

(二) 節能創意點子組:以「大專院校學生」學校生活圈範圍「節能減碳生活」為主題,對於學校設施(運動、餐廳、宿舍等生活設施)、教學設備(教室、實驗室等上課設備)等創新或改善之創意點子。

四、 競賽時間:
(一)受理期間:即日起至 97年10 月 27 日 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 優勝作品將於11月中旬所舉辦「綠色科技成果展示會」公開展覽

五、參加對象:
歡迎對環保議題之海報設計、節能減碳生活創意點子,有興趣之中部地區高中職、大專校院學生共襄盛舉。
 
綠色創意校園環保活動競賽報名表下載

動物保護紮根市府辦理動物保護教育校園宣導!「關懷動物生命之歌繪畫比賽」即日起展開

市府建設局及教育局合辦「關懷動物生命之歌繪畫比賽」即日起展開,有興趣的同學可針對有關動物保護意向、關懷流浪動物、動物絕育、狂犬病防範、動物行為照護、寵物登記等議題,趕快發揮創意踴躍投稿。

建設局表示,該項活動是與教育局合辦之2008高雄市動物保護生命教育校園宣導活動的子項目,這項創意宣導「關懷動物生命之歌繪畫比賽」之活動,主要是希望學子透過彩筆以不同角度,自定題目方式,關心相關動物保護意向、關懷流浪動物、動物絕育、狂犬病防範、動物行為照護、寵物登記等議題,全面性關懷生活周遭動物環境,尊重生命,不虐不棄愛護同伴動物,以達生命教育之目的。

家畜所表示,比賽對象共區分為五組,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國中組及高中組,繪畫素材不拘,題目自訂

各組前三名將頒發獎金一千至二千元獎金及獎狀,各組亦列有佳作一百名各頒發獎狀乙紙。

參賽用紙一律以四開圖畫紙(37.9cm×53cm)為限。

請在作品背後註明:姓名、學校、班級、電話,於97年9月30日前將作品寄至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597號20樓之4 百分百創意行銷有限公司,並註明2008關懷動物生命繪畫比賽小組收,就有機會獲得獎金暨獎狀,且得獎作品將擇優(各組前三名及佳作前二十名)陳列展出,洽詢電話(07)3130871、3132079。

"我們的世界、我們的氣候、我們的食物" 國際繪畫比賽

一、說明:
本次國際繪畫比賽係聯合國糧農組織(The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United Nations)及世界女童軍總會(World Association of Girl Guides and Girl Scouts)聯合舉辦之青年教育計畫之ㄧ,透過全球兒童及青年設計標誌比賽的活動,增進對當今環境、氣候、糧食等問題的關注和了解。

二、參加對象:6-20歲青少年,男女不拘。

三、投稿截止日期:97年10月30日

四、相關資料敬請
下載附檔


2008-09-18

第七屆雅蒂斯繪畫比賽活動辦法





一、主辦單位:雅蒂斯美術文化基金會 協辦單位:雅蒂斯企業有限公司‧臺陽美術協會‧肯網資訊企劃有限公司‧Nails指甲彩繪全球資訊網
二、目  的:培養學生對於美術創作的興趣,提昇美術繪畫風氣與素質。
三、參加對象:凡對繪畫有興趣之全國高中職、國中、小學學生。
四、參加作品:
1.類 別︰以「水彩繪畫」為主。(使用其它繪畫方式均不予評選)
2.內容主題︰主題為寫生,不限定內容,無論靜物、人物或戶外寫生均可。
3.規 格︰限四開(54公分×38公分)。
4.參加件數︰每人限參加一件,團體送件請附名冊。(團體名冊格式請至美術比賽網下載)
五、報名表格:
1.請至比賽網站http://artist.cannol.com/下載
2.至全省各大美術社索取,資料以中文填寫,貼於作品背面。
六、報名方式︰
一律使用郵寄報名方式,作品請寄至:330桃園市中山路507巷60弄7號雅蒂斯美術文化基金會 繪畫比賽活動組收 電話︰ (03)336-2208 #121 孫小姐,#119陳小姐
七、評選方式:聘請美術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選出各組最佳作品,頒發獎金、獎狀、獎品。
八、活動日期︰收件時間每年9月15日~11月15日。
  公布得獎名單:12月15日前,得獎作品及名單刊登於活動網站,所有獎項於12月15日~1月15日寄送。
九、學生獎勵︰
◎高中一般組/ 金獎1名:獎學金12,000元及美術禮券8,000元
       銀獎1名:獎學金8,000元及美術禮券4000元
        銅獎1名:獎學金5,000元及美術禮券3,000元 以上前三名均獲獎盃乙座
◎國中一般組/ 金獎1名:獎學金8,000元及美術禮券4,000元
        銀獎1名:獎學金5,000元及美術禮券3,000元
        銅獎1名:獎學金3,000元及美術禮券2,000元 以上前三名均獲獎盃乙座
◎國小高年組/金獎1名:獎學金6,000元及美術禮券2,000元
        銀獎1名:獎學金4,000元及美術禮券1,000元
        銅獎1名:獎學金2,000元及美術禮券1,000元 以上前三名均獲獎盃乙座
◎國小低年組/金獎1名:獎學金6,000元及美術禮券2,000元
       銀獎1名:獎學金4,000元及美術禮券1,000元
       銅獎1名:獎學金2,000元及美術禮券1,000元 以上前三名均獲獎盃乙座
◎以上各組另取優選10名,獎狀乙張及600元美術禮券。
◎以上各組另取佳作20名,獎狀乙張及300元美術禮券。
※獎狀、獎金、禮券等獎項,均統一寄送學校教務處,由校方公開頒贈表揚;1月31日前未取得獎項之同學,請聯繫學校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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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雅蒂斯繪畫比賽活動辦法 ★ 報名表

2008-09-17

「我對化學家的印象」海報繪畫比賽公告

一、目的為促進國內中小學生對於化學的認識與瞭解,並增加大眾對於化學的關心,故舉辦此次海報繪畫比賽。

二、舉辦方式
1、參加資格:國小三年級至高中職三年級學生。比賽分成三組:
(1)國小組:國小三至六年級學生
(2)國中組: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3)高中職組:高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2、海報主題:我對化學家的印象(My image of the chemist)。
3、海報格式:以下兩種擇一
(1)紙本繪畫,畫筆材料不拘,畫紙大小為A3(42 x 29.7 cm)
(2)數位設計,電子檔請存成*.pdf、*.gif、或*.jpg 格式,大小為A3(42 x 29.7 cm)。
4、獎勵方式:優秀作品將分組選出前三名(獎牌乙面)及佳作數件(獎狀乙紙),並於2008 年12 月於中國化學會年會中頒獎和展出。
5、評審標準:以切題和美觀為主。
(1)成立評審委員會並召開評審會議,針對甄選方式及評審準則等充分溝通,於達成共識後開始評審。
(2)初選:從三組參賽作品中各選若干初選優秀作品。
(3)複選:從初選作品中投票表決,依得票數決定各組之前三名及佳作數件。

三、海報投件截止日期1、2008 年11 月15 日。
2、稿件請寄至中國化學會,紙本以郵寄至「115 南港郵政1-18 號信箱」;電子檔請寄至
ccswww@gate.sinica.edu.tw。
3、作品請註明以下資料:
(1)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日、學校、年級、聯絡電話、地址
(2)指導老師姓名、指導老師聯絡方式、指導老師單位

※聯絡電話:(02) 2932-2756 轉229